韩国贸易协会北京代表处与中国法务法人“度正”21日发布包括上述内容的《2025年变化的中国主要经贸法规》报告,报告中对中国《关税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主要内容进行梳理。
尤其是含进出口、通关、关税相关法规的《关税法》去年12月1日首次施行受到关注。中方表示,鉴于关税领域近年来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有必要在总结现行制度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法律。《关税法》中对报复性关税和对等原则等进行了规定。
对等原则是指对不履行与中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中的最惠国待遇条款或者关税优惠条款的国家和地区,可以按照对等原则采取相应措施。报复性关税是指任何国家或者地区违反与中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对中国在贸易方面采取禁止、限制、加征关税或者其他影响正常贸易的措施的,对原产于该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可以采取征收报复性关税等措施。
此外,中国还对935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MFN)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商品数量虽较上一年减少了75项,但新增纯电动乘用车等商品,目的在于完成大力发展环保经济、提高制造业水平、改善民生等政府目标。
报告还强调,根据今年修订的《防洗钱法》,中国金融部门可要求在华从事营利活动的韩国企业提交资金来源、个人资料真伪确认书等相关资料。
